摘要
职位数量: 2
招聘人数: 6
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7-25
工作地点: 中卫
公告详情
中卫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属市残联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地址位于沙坡头区柔远镇刘台村,主要开展0-6岁脑瘫、肢体功能发育滞后、智力障碍、孤独症、听觉言语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和0-17岁残疾儿童(少年)送康上门服务,并为重度肢体、轻度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提供辅助性就业及职业康复、专业技能培训等服务。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热忱欢迎有志于残疾人康复事业、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加入我们,共同为推动残疾人康复事业贡献力量。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按照岗位需求通过“面试+能力测试”方式择优录用。
2.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原则。应聘人员需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思想素质好,奉献意识强,热爱残疾人康复工作,工作认真踏实,有良好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
二、招聘条件
1.招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6)必须服从分配;
2.有康复机构2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取得相关资质的可适当放宽相关条件。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被政府机关(单位)辞退的非公职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康复治疗师(3名)
专业要求:康复治疗学、运动康复、中医康复学(针灸推拿)及相关专业,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与实践知识储备。
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80年7月1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经验要求:有相关资格证、熟悉康复治疗或具有康复行业从业经验者优先。
(二)特殊教育老师(3 名)
专业要求:教育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小学教育等相关专业,熟悉教育教学理论与方法。
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90年7月1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经验与资质要求:具备1年及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熟悉特殊教育教学流程与学生特点,须持有教师资格证。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
招聘公告及后续相关公告、公示信息均通过“中卫就业”公众号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个人简历、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宁夏塞上应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报名。应聘者须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者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核结束后电话通知领取面试通知单,因应聘者未领取面试通知单而错过面试的按放弃处理。如发现弄虚作假、伪造资格条件者,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统一开展,能力测试依据岗位分别进行。
(五)总成绩计算
报考岗位总成绩=面试×50%+能力测试×50%
(六)考察和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2: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能力测试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通过适当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创新精神、工作业绩、职业素养、廉洁从业等情况分析评价,以及是否符合相关回避制度。
2.对考察合格人员通知其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岗位递补情形:对因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时,以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七)公示及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如发现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或存在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者由中卫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统一安排岗前培训,按程序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结果合格且符合岗位录用条件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工资及社保等待遇按照中卫市财政局核定工资标准规定执行。
3.聘用人员工资具体标准按中卫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4.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3日内不办理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按规进行递补。
(八)注意事项
1.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2.应聘者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回避。
4.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5.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6.本次招聘由中卫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本《公告》规程和招聘规则执行。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1日到7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7月25日18:30之后报名无效。
2.报名地点:中卫市怀远零工市场(怀远北路壹号院小区西门口向南200米)。
3.联系电话:0955-7648666 17709550571(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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